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英文本的決定(1990年6月28日通過) - 第2105章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英文本的決定(1990年6月28日通過) - LONG TITLE VerDate: 本文件並無《香港法例活頁版》編配的章號,但基於「雙語法例資料系統」的設計,本文件在電腦資料庫中須配予一個非正式的“章”號作為識別代號,讓使用者進行查索 時,可選擇將搜尋範圍縮窄於個別“章”號所代表的文件之內。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 區基本法》英文本的決定 (1990年6月28日通過)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決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主持審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英譯本為正式英文本,和中文 本同樣使用;英文本中的用語的含義如果有與中文本有出入的,以中文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