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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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 ARTICLE 67
第六十七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由在 外國無居留權的 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 中國公民組成。 但非中國籍的
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和在 外國有居留權的 香港特別行政區永 久性居民也可以當選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
其所佔比例不得超過立法會全體議員的 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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