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LII 香港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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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 ARTICLE 31



第三十一條 香港居民有在 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遷徙的 自由, 有移居其他國家和地區的 自由。
香港居民有旅行和出入境的 自由。 有效旅行證件的 持有人, 除非受到法律制止, 可自由離開 香港特別行政區,
無須特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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