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LII 香港條例

[索引] [條例索引] [搜尋] [Notes] [Noteup] [上一段] [下一段] [下載(全部的版本)] [下載(現在的版本)] [English] [說明]

匯票條例 - SECT 54

承兌人的法律責任

任何匯票的 承兌人一旦承兌該匯票, 即─

   (a)  允諾按照承兌時所定的 條款支付該匯票;

   (b)  不得向當期持有人否定─

        (i)    出票人的 存在 、 出票人的 簽名的 真實性以及出票人在 出票方面的 行為能力和權能;

        (ii)   (如屬可付款予出票人所指定的 人的 匯票)出票人當時作出背書的 行為能力, 但出票人背書的
               真實性及有效性則不在 不得否定之列;

        (iii)  (如屬可付款予第三者指定的 人的 匯票)受款人的 存在 及受款人當時作出背書的 行為能力, 但受款人背書的
               真實性及有效性則不在 不得否定之 列。 [比照 1882 c.61 s.54 U.K.]



[索引] [條例索引] [搜尋] [Notes] [Noteup] [上一段] [下一段] [下載(全部的版本)] [下載(現在的版本)] [English] [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