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條例
- 第162章
TABLE OF PROVISIONS
Long Title
1. 簡稱
2. 釋義
3. 助產士管理局的設立及組成
4. 管理局會議
5. 註冊助產士名冊
6. 註冊助產士名冊的更正
7. 註冊的資格
8. 註冊
9. 註冊證明書
10. 管理局的紀律處分權力
11. 管理局在取得證據及進行程序方面的權力
12. 不作證的罰則
13. 大律師等的出席
14. 關於管理局命令的條文
15. 上訴
16. 註冊並不默示具有醫生資格
17. 冒稱註冊助產士名銜的罰則
18. 禁止不屬註冊醫生或註冊助產士的人照料分娩中的婦女
19. 管理局禁止患有某些疾病的註冊助產士照料分娩中的婦女的權力
20. 管理局禁止喪失資格的助產士等照料分娩中的婦女的權力
21. 禁止註冊助產士僱用未經註冊的代替人
22. 無執業證明書的人不得執業為註冊助產士
22A. 執業費用的追討
22AA. 補發註冊證明書或補發執業證明書
23. 規例
24. 發給助產士的指示
25. 豁免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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