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條例
- 第151章
TABLE OF PROVISIONS
Long Title
1. 簡稱
2. 釋義
3. 社團事務主任的委任
4. 當作在香港成立的社團
5. 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
5A. 註冊及豁免註冊
5B. 就遭拒絕註冊或豁免註冊而提出上訴
5C. 與註冊有關的罪行
5D. 取消註冊或註冊豁免
5E. 就取消提出上訴
5F. 繼續運作的罪行
6. 鄉事委員會
7. 通知、紀錄等的格式
8. 禁止社團的運作
9. 對社團名稱的限制
9A. (廢除)
9B. (廢除)
10. 社團詳情的更改
11. 社團名單
12. 要求提供資料及文件
13. 社團停止存在
14. 社團的解散
14A. 將社團從名單上刪除
15. 社團須提交的資料
16. 負責提供資料的人
17. (廢除)
18. 非法社團
19. 非法社團幹事等的罰則
20. 成員身分等
21. 容許非法社團在處所內集會的人
22. 煽惑他人成為非法社團成員等的罰則
23. 為非法社團牟取社團費或援助的罰則
24. 被裁定犯第19或20條所訂罪行的人的法律責任
25. 對已被禁制社團的幹事成為其他社團幹事的限制
26. (廢除)
26A. 洗脫三合會會籍審裁處的組織及程序
26B. 成員的委任
26BA. 洗脫三合會會籍秘書處的組織及程序
26C. 聲明申請
26D. 申請格式
26E. 審裁處處理申請的程序
26F. 到審裁處席前
26G. 洗脫成員身分
26H. 證明書使某些法律程序擱置
26I. 就某些罪行定罪之後和在其他情況下發出證明書
26J. 證明書作為證明
26K. 紀錄
26L. 法律程序及紀錄須予保密
26M. 與洗脫成員身分申請有關的罪行
26N. 第26A、26B及26C條的暫停施行和恢復施行
27. 推定
28. 三合會社團的存在等的推定
29. (廢除)
30. (廢除)
31. 社團事務主任等進入設置為集會地點的地方或處所的權力
32. 在特殊情況下進入的權力
33. 進入和搜查的權力
34. (廢除)
35. 檢控須取得同意
36. 沒收
36A. 通知的送達
37. (廢除)
38. 對舉報人的保護
39. 證據
40. (廢除)
41. 規則
42. 過渡性條文
43. 額外的過渡安排
SCHEDU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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