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條例
- 第126章
TABLE OF PROVISIONS
Long Title
1. 簡稱
2. 釋義
3. 政府行使重收權
4. 重收註冊摘要
5. 註冊摘要的註冊的通知
6. 收取租金不得作為對重收權或沒收權的放棄
7. 將有關權益轉歸財政司司長法團的權力
8. 申請就重收或轉歸給予寬免的權利
9. 行政長官或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命令取消重收註冊摘要或轉歸通知的權力
10. 原訟法庭在寬免申請方面的權力
11. 重收註冊摘要的取消
12. 轉歸通知的取消
13. 送達
14. 本條例對其他補救辦法並無減損
15. 保留條文
[ Note: This table has been automatically generated and may be incomplet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