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謂與成立為法團 香港九龍塘基督教中華宣道會當其時的 眾受託人為一個法人團體(以下稱為法團), 須以“The Trustees of the Kowloon Tong Church of the Chinese Christian and Missionary Alliance”的 名稱命名, 並以該名稱永久延續, 且在 香 港所有的 法院可以和必須以該名稱起訴與被起訴, 以及可以和必須備有和使用法團印章, 亦可以破毀、 更換、 改變和重新製造法團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