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條例釋義 在 本條例中, 除文意另有所指外─ “女童軍”(Girl Guide) 包括根據總會規則獲承認為小女童軍、 女童軍及深資女童軍的 小女童軍、 女童軍及深資女童軍, 以及所有根據會章獲承認為總會有 職守人士的 人; “會章”(Constitution) 指總會當其時的 會章及所有根據該會章訂立的 規則; “總會”(Association) 指根據本條例成立為法團的 香港女童軍總會。 (由1978年第71號第4條代替) “女童軍”(Girl Guide) “會章”(Constitution) “總會”(Association)